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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艳:扎根基层守初心,履职尽责显担当

来源:中国发展网时间:2025-10-17 15:57

中国发展网讯  程艳,女,汉族,1977年12月出生,从2006到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工作以来,先后在李家寨法庭、立案二庭、民一庭、五星法庭工作。现任五星法庭庭长,先后被评为浉河区十佳政法干警、浉河区三八红旗手、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干警、信阳市法院调解之星,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。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优秀。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,她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,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,有效地促进案件的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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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诚履职,法治初心扎根基层。程艳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,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。她长期扎根城乡一线,直面群众关切,积极开展法治宣传,悉心指导人民调解,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社会治理的“神经末梢”,用实际行动打通基层矛盾化解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           

扎根基层,探索解纷新路径。2023年2月担任五星法庭庭长以来,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,程艳创新工作方法,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:物业纠纷、拆迁补偿、涉保交楼等类型化案件,通过示范性判决带动批量化解;对家事纠纷案件,以调解为主,做到案结事了;对普通债务案件快审快结,及时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;对复杂疑难案件则精细审理,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,能调则调,当判则判,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。

在审理一起历经两次发回重审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时,因租赁面积约定不明,案件僵持两年之久。程艳从企业发展大局出发,经过三次耐心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、续签合同。三年来,她审结的案件调解率始终保持在50%以上,真正实现了“办理一案、化解一片”的效果。

勇挑重担,实干诠释司法担当。在审理江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,在查明江某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后,判决驳回江某的诉讼请求。在审理冯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,在查明王某住进该房屋已经10年之久,但房屋尾款8万元一直没有支付,且王某应诉后提起反诉,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返还购房款,该案经开庭调解无果后,果断判决王某支付冯某购房款8万元并驳回王某的反诉请求。

她始终认为“为法官者,不仅要有法律信仰,还要有悲悯的情怀。”对于原告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的案件,她在发裁判文书之前,都会向原告说明情况,让其自己选择是撤诉还是让法院驳回。有一位姓朱的板材经营者起诉被告要求支付货款,经审理发现其证据不充分,经过程艳法官的释明,其撤回起诉。朱某对她说:“程法官,虽然我这次起诉没有要到货款,但你这种办事的风格,是真正为我们着想啊,我得对你说声谢谢”。

清正廉洁,浇筑正义树公信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她时刻牢记党的宗旨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,她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,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耐心细致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,既有效化解纠纷,更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。

程艳表示:“一切过往皆为序章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将继续砥砺前行,全力以赴,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!”(张因祥 李诗露)